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亿Ah锂电池及电池组技改项目(1期电池组组装线)(公示)
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6亿Ah锂电池及电池组技改项目(一期项目组装线验收)
竣工环境保护阶段验收意见
2020年10月,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年产6亿Ah锂电池及电池组技改项目(一期项目组装线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阶段性)”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项目性质:技改
项目产品及规模:全厂锂电池6亿Ah/年、单组储能280KWh1200组/年、单组储能20KWh24720组/年。分期建设,一期建设产品及产能为锂电池2亿Ah/年,电池组8820组(单组储能280KWh400组、单组储能20KWh8420组);二期建设产品及产能为锂电池4亿Ah/年,电池组17640组(单组储能280KWh800组、单组储能20KWh16840组)。一期锂电池2亿Ah/年已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现一期电池组项目已建设完成,本次针对一期电池组项目进行验收。二期项目待建。
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公司利用自有土地新建厂房,目前一期锂电池项目已建设完成并完成验收,一期电池组项目已建设1条PACK组装生产,生产能力可达电池组8820组(单组储能280KWh400组、单组储能20KWh8420组)。
目前该项目一期电池组项目已建设完毕,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包括贮运工程、环保工程和其他工程一阶段的建设,公辅工程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验收情况
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亿Ah锂电池及电池组技改项目”于2015年11月由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6年6月通过江阴环境保护局审批(项目编号:澄环发【2016】38号)。
我公司组装项目于2018年9月开工建设,2020年9月竣工,现申请阶段验收。该公司属于“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已于2019年8月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项目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及处罚情况。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67%。
(四)验收范围
本次自主验包括项目主体工程(一期项目组装线)、公用工程(一期项目组装线)、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防治设施(一期项目组装线)。
二、工程变动情况
现该锂电池组装线项目已建设完毕投入试生产,对照原审批环评,实际生产过程中无变动。
表1 本项目变动情况对照情况表
序号 重大变动清单(苏环办[2015]256号) 变动情况及对照
1 主要产品品种发生变化(变少的除外) 本项目不涉及
2 生产能力增加30%及以上 本项目不涉及
3 配套的仓储设施(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环境风险大的物品)总储存容量增加30%及以上 本项目不涉及
4 新增生产装置,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原有生产装置规模增加30%及以上,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本项目不涉及
5 项目重新选址 本项目不涉及
6 在原厂址内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或生产装置发生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增加。 本项目不涉及
7 防护距离边界发生变化并新增了敏感点。 本项目不涉及
8 厂外管线路有调整,穿越新的环境敏感区;在现有环境敏感区内路由发生变动且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显著增大。 本项目不涉及
9 主要生产装置类型、主要原辅材料类型、主要燃料类型、以及其他生产工艺和技术调整且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本项目不涉及
10 污染防治措施的工艺、规模、处置去向、排放形式等调整,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范围或强度增加;其他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增大的环保措施变动。 本项目不涉及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江阴市集中处理后排入应天河。
(二)废气
本项目无燃烧废气和工艺废气产生。
(三)噪声
本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为: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在车间内合理布局;车间为墙壁实砌墙,可有效隔声;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作业等。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胶带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无危废产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该公司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了一个一般固废仓库和一个危险固废仓库;暂存场所设置在室内,防止雨水进入,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无燃烧废气和工艺废气产生。
2、废水
根据监测报告结论:本项目废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接管标准及江阴市云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3、厂界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测点昼夜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本项目产生的胶带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所有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公司锂电池组装线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废水量3600吨/年、COD0.18吨/年、悬浮物0.036吨/年、氨氮0.018吨/年、总磷0.0018吨/年、总氮0.054t/a。水污染物和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均未突破项目环评报告表中规定的总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接入江阴市云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应天河,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昼夜噪声经生产车间墙壁及外墙均为实体墙,经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可达标排放,故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产生的胶带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所有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
六、验收结论
1、一期电池组组装线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一期电池组装线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环保审批决定,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3、一期电池组装线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4、一期电池组装线项目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及未造成重大生态破坏。
5、公司属于“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已于2019年8月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项目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及处罚情况。
6、建设单位未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未被责令整改。
7、验收报告基础资料数据属实,内容完整,验收结论合理。
8、未涉及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本项目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事项。
综上所述,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以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定期维护环保设施,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名单附后。
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0日